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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商务局关于2018年下半年佛山市企业 参加国内专业展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20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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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商务局关于2018年下半年佛山市企业

参加国内专业展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有关行业协会:

为更好地支持我市企业开拓国内市场,2018年我局在广泛征求市相关行业协会意见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筛选出18个国内重要专业展会上报市政府,业经市政府同意实施。现将2018年下半年佛山市企业参加国内专业展会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在我市依法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我市市级行业协会组织参加并已纳入参展计划的18个国内专业展会的企业(展会名单见附件1)。

二、申报补贴内容及标准

(一)补贴内容:企业参展实际发生的展位费用。

(二)补贴标准:每个标准展位(9m2)补贴1000元,或每平方米光地补贴100元。每家企业每次补贴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行业协会申报材料:

1.佛山市企业参加2018年国内专业展展位补贴申请表;

2.参展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①展会基本情况;②协会组织参展情况,突出工作亮点与具体做法;③参展成效,重点了解企业成交金额、参展效果及意见反馈);

(二)参展企业申报材料:

1.参展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与组展方签订的展位租用合同或含展位金额、展位面积等资料的展位确认函(复印件);

3.实际发生展位费用合法凭证(参展协议及发票复印件,发票抬头应与申报企业单位名称一致,由各行业协会核对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盖章确认);

4.至少提供2张参展现场图片,要求能充分反映企业整体参展情况;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相应申报单位公章。

四、申报程序

(一)在展会结束后1个月内,由组织参展行业协会收集整理以上资料,将文件整理后报送市商务局国内贸易科。

(二)经市商务局审批后,由相关行业协会开具《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到市商务局国内贸易科办理展位补贴手续。

(三)各行业协会在收到款项1个月内,将相关展位费补贴全额拨付至各参展企业。各参展企业在《2018年国内专业展展位补贴签收表》上签收款项,并开具收据,收据复印件交市商务局国内贸易科备案。 

(四)各行业协会在全部拨付款项后,在《2018年国内专业展展位补贴签收表》加盖协会公章,将原件交市商务局国内贸易科备案。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资料必须合法且符合客观事实,构成要素齐全,相关复印件清晰可辨。

(二)申报材料统一为A4纸规格,并装订成册。装订顺序:①封面;②佛山市企业参加2018年国内专业展展位补贴申请表;③参展总结报告;④参展企业营业执照;⑤展位租用合同;⑥展位费用合法凭证;⑦现场照片(④-⑦项以企业为单位,一式一份)。

 

附件:1.2018年组织企业参加国内专业展会一览表

          2.佛山市企业参加2018年国内专业展财政资金展位补贴实施细则

          3.佛山市企业参加2018年国内专业展展位补贴申报材料

 

 

 

                                    佛山市商务局

                                  2018年10月31日

    (联系人:谭丽思,联系电话:83286918,邮箱:gnmyk@fsco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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